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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2025届毕业生:
根据《法学院本科毕业实习答辩实施办法(试行)》,为确保本科毕业实习答辩及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毕业实习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本次答辩面向参与《毕业实习》课程的全体学生,但依据实施办法规定免于毕业实习答辩的学生除外。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下午14:00进行答辩,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参加。因考研、考公复试或等待公示的同学可申请第二次答辩,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材料提交
参与答辩的学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完整填写的《毕业实习工作手册》,包含至少30次的实习日志和不少于5000字的实习总结;
2、填写完整的《法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答辩评审表》(附件1);
3、实习单位及实习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评分的《成都大学毕业生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2)》(双面打印)(附件2)。
四、答辩过程与要求
1、参加答辩的学生每人需准备5分钟的PPT,PPT中必须有不少于5张本人体现在实习岗位的工作照片。
2、PPT中需注明学生姓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含实习单位主管和校内指导老师)。
3、毕业实习主要内容陈述,包括单位概况、实习过程和主要实习内容。
4、毕业实习主要收获。
5、毕业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未实现就业原因。
6、答辩老师检查毕业实习材料(工作手册和毕业实习鉴定表)保质保量完成情况。
7、答辩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
五、免毕业实习答辩申请
符合免毕业实习答辩的学生请填写《免毕业实习答辩申请书》(附件3),于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前交学工办审核,学工办汇总后交毕业实习答辩工作组复核。
六、材料归档
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需将完善整理后的《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答辩评审表》递交至实验室归档保存。
《毕业实习工作手册》及《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2)》答辩现场返还至学生手中,由学生提交给实习指导老师统一完善后,再递交至对应科室或人员归档。具体归档分工如下:《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2)》(原件)交予班主任留存;《毕业实习工作手册》与《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2)》(复印件)需交至实验室。
请各位毕业生和相关科室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