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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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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和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188。现就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往届、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三、引进职位

我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188名(其中:教育系统25名,卫计系统109名,县其他下属事业单位34, 镇属事业单位20名)。具体引进职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四、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11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11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1127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引进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要求等条件;

6、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注册护士等执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经审核合格后可优先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7、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截止20151127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4)截止到20151127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3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人员;

11)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3)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引进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的时间,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应聘。

招聘职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交梨园区职位

1216

(上午9:00-12:00

重庆大学A区演讲厅

县农工局、县商务局、三合街道办事处、中和政府、大河政府、周覃政府、九阡政府、都江政府职位

 12月16

(上午9:00-12:00

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四教A102

卫计系统职位

1218

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一楼

教育系统职位

1215

贵州师范学院文滔苑明理楼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同意报考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县教育局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

5)填写《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6)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其他自荐材料。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给专业测试通知单,并组织进行专业测试。原则上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需达到3:1比例方可组织专业测试,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经现场招聘工作组研究,并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引进职位及人数,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现场招聘工作组可根据专业测试具体情况设置合格分数线,但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三)体检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已达成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进行体检,对于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意见、现实表现、就业推荐表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符合本实施方案第四条第7款:“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截止到2016820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它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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