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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明办聘用人员要求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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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招聘非在编人员2名,主要从事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用人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机关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素质测评及面试成绩优良。
3、服从工作安排,职业操守良好,有团队合作精神。
4、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等。
5、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男女不限,28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学、法律及人文类、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
2、有社区、志愿服务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3、富创新力,擅长策划、组织和实施文明创建活动。
4、擅长沟通、组织和协调。
5、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薪酬标准
薪酬拟定为3500元/月,包括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有兴趣的同学请联系学工办3104 ,史老师 028-8461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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