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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学位学业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切实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业职业发展、人生成长等多方面的困惑,法学院拟在2021级二学位新生中实行学业导师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二学位班级将本班全体同学《法学院学生简历》(附件3)收齐汇总,并于12月17日中午12前交至学工办;
2. 教师填写《法学院学业导师信息表》,并于12月17日发送至邮箱346836519@qq.com;
3. 学院根据导师、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分组调配。
4. 学院召开学业导师见面会,正式启动该项工作,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
附件2 《法学院学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3 《法学院学生申请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