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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法学院法学二专业招生简章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法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增强全校各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增加就业选择和就业机会,经学校批准,法学院开设法学第二专业,并于每年秋季招收二专业学生。
一、培养目标
通过法学理论的学习,法学观念的熏陶,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法律实践能力的锻炼,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输送具有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公务员、选调生考试——法律知识是测试的主要内容;
银行、金融、企事业单位——法律素质是招聘人才的重要标准;
法律类考研——最热门的专业之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检法司律职业的唯一途径;
学经济懂法律——受重视收入高;
选择法学——保障人生幸福。
二、招生要求
凡成都大学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满足下列条件均可报名:
1. 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 主修专业课程未有重修;
3. 对法学专业学习有兴趣;
4. 主修专业未欠费;
5. 自学能力较强,学有余力。
三、培养模式
1.组班形式:报修人数超过30人以单独组班方式进行;报修人数不足30人采用单独组班或插入主修专业相应课程教学班的方式修读。
2.管理模式:学生录取后,单独建档,由法学院统一记录和管理有关的课程安排、考勤、考试、成绩集中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学分要求与主要课程
学分要求:57学分。
主要课程: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公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律逻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理学、证据法学、法律文书写作、法学专业认知、庭审观摩与模拟法庭、毕业论文等。
五、教学安排
利用双休日或晚上授课。
六、报名须知
报名流程:
1.申请修读学生本人在我校教务处网站下载《成都大学本科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填好后于第二周前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2.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参加二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于第三周向法学院推荐;
3.法学院在第四周对申请修读学生予以审查,并将审查合格名单交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于第五周公布获得第二专业学习资格学生名单。
咨询电话:84616102
咨询地点:5403B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