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新闻公告 >>更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政治学院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9日
  查看:
  来源:

一、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1.请各毕业班继续催收就业协议,通知学生在6月12日前把就业协议交到学工办3104史浩岑老师处。

2.由于今年毕业生档案寄送方式发生了改变,请同学们务必按照要求核实接收单位地址。

3.请各班以召开班会、走访寝室等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安全离校、文明离校教育,了解就业困难、家庭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思想动态,告诫学生在毕业聚餐期间务必不要酗酒、闹事,掌握学生的联系方式、离校时间、去向等基本情况。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

请各班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完成《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工作,并于6月15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将表交到学工办3104史浩岑老师处。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请毕业生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去向,各班于6月8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交到学工办3104杨晔老师处。

2.请各位毕业生党员于6月23日?26日到学工办3104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由本人领取,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的请出具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由同学代领。

3.如介绍信填写有误或因接收单位有变化的,请将原介绍信于6月27日前交回学工办3104,学院将统一到组织部重新办理。

四、毕业生下户工作

毕业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在有效期(一个月)内及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注意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地址应该一致,如不一致的,请携带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领取新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遗失的请也及时到保卫处户籍科补办,联系电话:84616582。暑假期间也可办理补办手续,但请事先登录保卫处网页查询假期值班安排。

五、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1.请各毕业生于6月18、19日到班主任处领取《离校通知单》,今年将不再集中设点办理,涉及部门手续办理已全部采取毕业手续集中提前流转办理形式,还有个别部门的办理地点请参考附件2。

2.请还未缴清费用的毕业生请尽快到行政楼213办公室缴费,以免影响离校手续的办理;各班班长也请尽快到6124教材科核实清楚,对教材费结算明细如有不清楚的可到行政楼202室财务处收费科咨询。

六、《政治学院2015届毕业生派遣离校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1

七、《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详见附件3

                                              政治学院

                                              2015-6-8

附件1

政治学院2015届毕业生派遣离校日程安排表

 

    

地点

 

6月8日前

(星期一)

各班交填写好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3104办公室

 

6月12日

(星期三)

交就业协议

3104办公室

 

6月15日前

(星期一)

各班交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

3104办公室

 

6月18、19日

(星期四、五)

领取《离校通知单》、《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

各班主任处

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由班主任通知

6月19日

(星期五)

领取学位服

3104办公室

各班班长为责任人,负责领取和返还

6月22日?6月26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各类毕业生座谈会

待定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班届时根据通知落实具体参会人员

6月23日?6月26日

(星期二、三、四、五)

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3104办公室

 

6月23日

(星期二)

2015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校体育馆

时间:10:00

6月23日?6月26日

(星期二、三、四、五)

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各班主任处

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由班主任通知

6月23日下午、24日?26日全天

(星期二、三、四、五)

2015届毕业生授位仪式

学术交流中心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月25日上午

(星期五)

毕业生档案归档

档案馆

 

6月19日?

7月2日

(星期一、二、三)

集中处理报到证改派问题

学生处

 

 

附件2

成都大学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地点一览表

     为做好毕业生同学离校前最后一公里服务,今年将不再集中设点办理,涉及部门手续办理全部采取毕业手续集中提前流转办理形式,涉及个别办理请到以下地点。

部门

地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行政楼121室

朱月玲

84616033

教务处教材科

教学楼6124室

贺佳

84616127

图书馆

图书馆4楼402室

田继春

84616117

财务处

行政楼202室

黄丽颖

84616026

后勤处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学生宿舍10栋129室

黄堂清

84616810

84616806

保卫处办证服务中心

学生宿舍10栋西侧四合院

张蕾

84616582

学生处就业办

教学楼6213B

蒋桂高

84616551

资产经营公司

三食堂一卡通充值点

五食堂一卡通充值点

 

 

 

 

 

附件3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

办理说明

一、档案馆关于2015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的说明

(一)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要求

1.毕业生归档材料一律以学院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列整齐,由毕业班班主任归档(因归档工作量大,可带2-4名学生协助归档)。

2.每个毕业生归档材料按个人成套,应包含以下内容:

(1)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必归材料)

(2)学籍成绩表(必归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实习鉴定表

(5)毕业体检表

(6)党团材料(含入党申请书,党员材料按照我校组织部要求整理归档)

(7)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论文登记表

以上归档材料各一份,若缺少第1、2项材料,学生档案一律暂缓转递。在此之前漏归的学生材料可以随毕业材料一起补归。

3.学生的档案材料不能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学生姓名书写一定要准确,个人不得随意改名,曾用名须注明;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学籍表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书写必须一致。

4.所有归档材料均须注明姓名、学院专业、班级及学号,并以班为单位,将学生个人档案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整理。同名同姓同专业的毕业生档案材料要特别注明,班主任要重点检查,以免误装误发,严禁张冠李戴。

5.归档材料上的签章必须齐全。

(二)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时间

6月10日至7月2日为各学院毕业生材料归档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若归档时间需要调整,请及时与档案馆学生档案人事科联系。

(三)毕业生档案转递相关事项要求

1.关于毕业生档案派遣地址

(1)档案馆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信息转递档案。为确保及时准确转递毕业生档案,各学院务必告知每个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须清楚用人单位的情况和性质。

(2)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可直接转递接收档案。

(3)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无人事档案管理权,毕业生档案均转递至当地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须提供相应人才交流中心的全称。

(4)若就业单位是****中学,毕业生派遣通知没有特别注明接收单位的,档案将发往该中学所在市(县)、区教育局。

2. 派遣地址书写要求:派遣地址、派遣单位名称书写清楚,除党政机关外,其他单位还应写明详细地址(省、市、区),尽可能提供单位所在街道、门牌号、邮编,但不能仅有邮政信箱或街道门牌号代替派遣单位名称。

3. 派遣地址变更:毕业生因就业单位改签变动,需要更改派遣地址,毕业生须及时将改派后的“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白联)交到档案馆并办理改派登记相关手续后,档案馆将按照收到改派后地址转递,更改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5 年7 月3日,过时不再受理,若毕业生未及时将改派地址报送档案馆,档案将按原派遣地址转递。

4. 已确认被其他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在校应届毕业生须及时将录取学校的“研究生调档函”,交档案馆人事档案科送转递。

5. 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可申请个人档案暂留。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签章核实后及时交到档案馆人事档案科办理档案留校协议。

6. 毕业生档案转递查询

(1)毕业学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毕业生离校后三个月内,应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到达“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上的单位。

(2)档案馆将于8 月份开通网络查询,学生可登录档案馆网页(查询网址http://dag.cdu.edu.cn/index.php?a=stu_sou)查询个人档案转递情况。若三个月后,档案转递查询未果,可以再到具体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查询,如果两地均没有到达,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档案馆将协助学生办理查询。

7. 档案材料信息有误情况的处理

(1)若毕业生发现“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上重要信息有误(姓名、单位名称等),须及时到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更改,并将更正后的“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白联)交到档案馆人事档案科进行更正,否则,将影响毕业生档案转递。

(2)档案馆在档案材料接收、整理过程中如发现毕业生档案材料中各归档材料重要信息不符,将暂缓该毕业生档案,待查实后转递。

联系人:舒老师 罗老师电话:84616035

二、资产经营公司关于毕业生一卡通退款销户的说明

根据成都大学生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要求,为保证2015 届毕业生一卡通账户余额集中退款销户顺利完成,就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1. 办理时间:2015 年6 月23 日至2015 年6 月27 日,每日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办理;

2. 办理地点:三食堂一卡通充值点、五食堂一卡通充值点;

3. 退款金额:以一卡通剩余金额为准。因为毕业生较多,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毕业生同学尽量在退款前将少量余额(5 元以下)消费掉,或者自行准备好零钱。

4. 退款时须同时携带本人一卡通与身份证或学生证;

三、应届毕业生下户注意事项

1.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办证中心规定,要求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户口全部迁出。到时以学院为单位由学工办主任统一到保卫处办证服务中心领取户口迁移证,并发放到本人(领取时间由保卫处通知)。

2. 关于下户地址事项:下户地址与报到证地址一致,如有变化可到校保卫处办证服务中心改动。

3.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按时到户口迁往地上户。

4. 毕业生如发现迁移证有打印错误的,请即时到保卫处办证服务中心更改(不得私自更改)。

5. 毕业生如发现迁移证遗失,请立即到保卫处办证服务中心挂失补办。

联系人:肖老师电话:84616582

四、学生处关于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说明

1. 政审表的填写方法:

(1)△△同学在校期间表现……,政审合格。

(2)△△同学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奖励。

(3)△△同学何时受何处分,现表现如何。

(4)加盖学院分党委章。

2. 学校组织意见填写方法:

(1)同意毕业。

(2)加盖成都学院印章(地点:行政楼314 办公室)。

3. 毕业生登记表要注意:

(1)个人小结由学生打草稿,经班主任审查后填写。

(2)班组鉴定由班主任组织班团干部进行综合评定后填写。

4. 有关毕业生档案的所有表格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清楚。

联系人:蒋老师电话:84616550

五、财务处关于办理离校手续的说明

1. 毕业班的同学请尽快登录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机构设置?? 计划财务处网页,点击“学费查询”栏(http://finance.cdu.edu.cn/salary/student.php)查询5 月26 日以前学费缴纳情况,若有欠费,请尽快到计财处收费科(行政楼213办公室)缴纳。

2. 凡2015 年5 月26 日以前已缴清学费的毕业生,计财处将统一开具离校通知单,批量进入下一个办理流程。

3. 2015 年6 月10 日以前缴清学费的毕业生,计财处将统一开具离校通知单。

4. 其他因未缴清学费未拿到离校通知单的同学,可到计财处收费科补交欠费后领取离校通知单。

六、后勤处毕业生离校退宿办理指南

(一)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

毕业生需交清历年住宿费,清理干净寝室内门、窗、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做好室内卫生。

                     

 

毕业生持《离校通知单》到各栋栋长处办理退宿手续

                    

                     

宿舍管理员到寝室清点公共财产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寝室内门、窗、墙壁是否清洁、完好、无粘贴。

                     

 

学生退还个人借用公物(钥匙、电卡、洗衣卡等)

                    

 

栋长检查退还的公物是否完好,确认完好,栋长在离校通知单公物核实处盖楼栋专用章

(二)毕业生办理退宿手续注意事项

1. 管理员检查发现有公共财产人为损坏的,栋长将不予(整个寝室成员)签字,毕业生须先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进行赔偿,凭赔偿单到栋长处签字。

2. 寝室内门窗、墙壁乱涂画、乱粘贴、室内垃圾未清理干净的,栋长不予签字。

3. 管理员检查发现个人使用公物有人为损坏或没有退还

的,栋长将不予签字,毕业生须先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进行赔偿,凭赔偿单到栋长处签字盖章。

4. 住宿费没有交清的,将不予盖章,毕业生须先到财务处交清住宿费,凭交费发票到宿管中心盖章。

5. 毕业生办完退宿手续后必须搬离寝室,不得继续留住宿舍。

6. 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晚离校时间内搬离宿舍。

7. 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搬离宿舍需延迟几天离校的,需搬移到各栋宿管员指定的房间集中暂住,并在管理员处交押金50 元,搬离宿舍时交清公物,退还全额押金,如有公物损坏则需要到宿管中心进行赔偿,凭赔偿单到栋长处退还全额押金。

温馨提示:

毕业生在栋上办理退宿过程中,宿管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除水电费外),如有乱收费现象请举报,举报电话84616806。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