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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招聘专任教师启事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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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招聘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专任教师6名,从事相关教学工作。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符合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并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3.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体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

学科专业

1

专任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社会学

2

专任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社会工作、社会福利

3

专任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

4

专任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犯罪学

 

三、聘任方式

编制内聘任   

 

四、待遇

工资、岗位津贴、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购房补贴20-30万元,聘期前两年生活补贴3万元/年。

 

五、招聘程序

请求职者提供以下附件材料1份: (1)个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简历中列举的所有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4)三篇重要代表性论文的全文,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论文首页和目录复印件或扫描件;(5)简历中列举的SCI、EI、SSCI、AH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姓名-求职专业(方向)-意向学院”的方式命名,并发送到cdrsc_szk@cdu.edu.cn邮箱中,或发送至cdfxy@cdu.edu.cn邮箱中。

 

联系人:曾老师(人事处) 郭老师(法学院)  

联系电话+86-028-84616355,+86-028-84616279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行政楼219室或第五教学楼5403B办公室)

 

     人事处、法学院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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