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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签订院校合作协议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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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法律教学、科研与法律实践的联系,增进校院交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实践人才,成都大学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于2020年6月3日上午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举行。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登亮和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蓉,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协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旭阳,成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陕峡、法学系主任沈冬军等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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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仪式上,罗登亮院长介绍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介绍了服务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法治建设的相关情况。张蓉书记介绍了成都大学近几年的发展成就、法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等情况。参会双方还就如何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进毕业生就业、加强校院人才交流和调研课题申报、开展学术交流等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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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仪式上,张蓉代表法学院聘请罗登亮院长为法学院兼职教授,并为罗登亮院长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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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启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合作,将进一步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促进校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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