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法学院中国共产党成都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11月12日,法学院党员大会在5103会议室隆重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法学院出席中国共产党成都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此次选举工作严格遵循党章及《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成都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保了选举过程的公正、公平和民主。
会上,法学院党委首先向全体党员传达并学习了《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成都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法学院出席中国共产党成都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4名。
此次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不仅体现了法学院党委对选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谨态度,也充分展示了法学院广大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民主意识。选举产生的代表们将肩负起代表法学院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意愿的重任,为中国共产党成都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