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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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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促进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发展,现就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还款承诺

(一)正常毕业学生

1. 2026年毕业的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登录ISP系统在线签订《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其他银行贷款学生由学院提醒其与贷款银行联系。

2. 毕业确认与信息更新。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在“资料修改”栏更新个人信息(补充完整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在“毕业确认”栏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毕业后应将新的联系方式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及时更新,并按照与银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贷款银行积极联系,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并按照与银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3. 相关政策(2026年上级参考文件暂未发布,依据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宣传指南):

(1)国家助学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毕业后可申请还款宽限期后还款,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最长有60个月的还本宽限期。

(2)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LPR-0.7%)。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2025年免息),并按约定偿还本金。例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3.5%,国家助学贷款执行利率为2.8%。

(二)就学信息有变化学生

对延期毕业、本专科期间申请了助学贷款并考取研究生,以及就学信息有变化(如专升本、入伍、休学等)等仍需要继续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及时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以确保贷款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如利息、还款时间变化等),具体办理手续以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二、非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2026年上级参考文件暂未发布,依据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宣传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 (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 (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2026年,四川省仍然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农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银行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对其他省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信息,请学生咨询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相关业务机构。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1.办理程序

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如需《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住宿费证明》(附件1,内含学校账号信息),可自行下载使用。

(1)国家开发银行

由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在线申请、审批。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以银行和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2)四川农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由学生本人登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http://www.scrcu.com/),或者下载四川农商银行个人手机银行APP,在贷款页面选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页面,详细阅读贷款相关信息,发起贷款申请。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以银行和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3)中国银行

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并注册用户或到中国银行就近网点申请开立账户和手机银行,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进行申请、审批,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以银行和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4)其他银行

非四川省籍学生办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其他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程序可能和四川省的要求不一致,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以银行和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2.回执办理 (9月)

下学期开学时,由学院复核办理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资格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科进行贷款回执确认手续。未按时录入回执将视为放弃助学贷款。具体工作见届时通知。

3.学校账户

学校开户户名:成都大学

学校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龙泉驿十陵支行

学校开户银行行号:104651069716

学校银行账号:126608533369

学院联系人:邹乙稼学院联系电话: 028-84616279


                                                                                                                         法学院

2026年6月8日

一审:邹乙稼

二审:杨寒

三审: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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