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成大学〔2022〕40号)和成都大学学生处《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法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结果予以公示。
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组长摸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认定,本次共1人次通过了学院初步的审议,ISP系统公示链接:https://xsswzx.cdu.edu.cn/isp/erending_college.asp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17日17:00之前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邹老师反映。地点:5126,联系电话:84616213。
法学院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