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拟推荐2023-2024学年度本专科校级奖学金的第二次公示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专科学校奖学金、 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的原则,经学生自主申报、资格初审、材料审核、学院评审等环节,拟推荐曾莹莹等120人获得2023-2024学年度本专科校级奖学金,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4日下午17:00前以正式书面形式向学工办5126反映,电话:84616213。
法学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