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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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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5届毕业生: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83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5届在蓉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六类全日制毕业生,符合其中一类即可(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学生):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检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与一次性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予重复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审查

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时不得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

(二)学校申报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院报送材料,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按校区划分创建申报期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学生信息录入至申报期次中,上传公示材料,按上级文件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后,确认审查结果,提交至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

(三)审核发放

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人社部门按程序核准,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向院校拨付补贴资金。


四、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打印下来按照要求手写,笔迹公正,无涂改;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左上角写上姓名、学号、班级;

(三)申请类型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附件2),认真参照要求(附件2、4)准备;

(四)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申请明细表电子版(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好,2024年1014日中午12点前发至邮箱1164817908@qq.com

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提交:其中纸质版材料提交至512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164817908@qq.com,2024年1014日中午12点前。


五、注意事项

为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特别注意,《成都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附件1)中填写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是凭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开通的社会保障卡;

2.必须要确保社会保障卡已开通金融功能,可以提前去银行柜台或者ATM存10-100元开通此功能,否则无法正常发放。


六、工作要求

请各班级向在校学生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并对发放对象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铺排各项工作。如过程中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成都大学法学院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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