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和奖励在2022—2023学年度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经过学院名额分配、学生自主申报、资格初审、班级评议推优、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汇总审核,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3日下午17:00前以正式书面形式向学工办5104A反映,电话:8461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