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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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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3届毕业生: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2022〕138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3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全日制毕业生(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类):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为15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审查。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10月31日00:00,由各班班长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学院再次审核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4日。

(二)学校申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院报送材料,按上级文件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后,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按校区划分创建申报期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学生信息录入至申报期次中,上传公示材料,确认审查结果,提交至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

(三)审核发放。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人社部门按程序核准,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向院校拨付补贴资金。


四、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要求打印出来手写,;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左上角写上姓名、学号、班级;

(三)申请类型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认真要求参照(附件2、4)准备;

(四)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申请明细表电子版(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好,10月31日中午12点前发至邮箱1164817908@qq.com


以上材料每位申请人按照申请表(2份手写)+身份证(2份,左上角写上姓名、班级、学号)、证明材料(2份,左上角写上姓名、班级、学号、申请类型名称)要求排好序为一套交个自己的班长,各班班长按照附件3顺序排列好后,于2022年10月31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5104A。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向在校学生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对发放对象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学院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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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