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一年,未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畴的学生,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政策。为顺利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资助相关工作,按照《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成大学〔2022〕40号)的工作精神,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ISP申请、班主任谈话、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表决通过、申请个人确认后,拟认定阿*等229人为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现将成都大学法学院2022-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如下:https://xsswzx.cdu.edu.cn/isp/erending_college.asp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27日17:00之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104A反映。电话:84616213。
法学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