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院2021年国家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有关文件规定。10月19日,我院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法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召开评审小组会,针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把握标准,公开透明,规范程序。
资助辅导员对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配、评选条件、评选结果等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对评选程序和流程进行了详细汇报,经认真审核,会议一致同意拟推荐任*平等152人为我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其中包含退役复学3人、差额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