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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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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于近期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总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其中普通学生(非学生干部)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5%。各班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请于9月19日下午四点之前报送院学工办。

2.各班认定评议工作小组组织学生完成《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的填写工作。各班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共分为两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各班在进行贫困生认定工作时可参照《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和《政治学院贫困生评定细则》(附件3)。

3.请各班于9月24日下午5点前将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交到院学工办史浩岑老师处,由学院学生资助认定监督小组进行审核。

评议活动进行前,各班评议小组务必提前将评议地点和时间报送院学工办,以便学校按监督意见安排抽查核实。未提前及时报送的,评议无效。

 

 

                                           政治学院学工办

                                              2012-9-18

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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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