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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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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12级、2013及各班:

根据《成都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4年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如下:

一、社会实践参加人员

法学2012级全体同学,2013级全体同学。本实践是教学必修内容,学分1学分。

二、社会实践组织形式

实践采取项目制,包括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

(一)申报校级项目

1.成都市未成年被害人权利救济与社会保护的实证调研与法制宣传(联系老师肖理)

2.“常回家看看”实施中的现实困境实证调研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制宣传(联系老师史浩岑)

3.龙泉驿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状况实证调研(联系老师李兵)

(二)院级项目

没获得校级项目的以及根据申报情况选出的优秀项目,可以作为院级项目。由学工办分团委指导开展实践项目。

(三)自选项目

学生自行组队,成员为本年级同学,自行确定项目负责人,人数不超过10名。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系指导老师。

三、社会实践内容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确定实践内容。要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结合,与专业结合,与社会现实结合。

四、具体安排

(一)实践动员与培训

学院将在6月10日下午,对2012级、2013级全体同学进行实践安排。报告评阅老师夏老师就社会实践课题(项目)设计、实践方案编制、社会调查开展和实践报告(论文)写作等问题进行集中培训,现场解答学生的各种疑问。学院布置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安排。

(二)项目申报

校级项目申报,时间截止6月10日,须填报校级项目申报材料。6月13日(16周周五)前向校团委提交校级项目申报材料。6月17日(17周周二)下午举行校级项目评审会。本工作由学工办和分团委组织。

院级项目,时间截止6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须填报《院级(自选)项目申报表》。6月30日前,填写《院级及自选项目汇总表》。具体工作由学工办和分团委组织。

自选项目,时间截止6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须填报《院级(自选)项目申报表》,填写之后交本班团支部书记汇总,在6月30日前,将《院级及自选项目汇总表》交年级辅导员。辅导员检查后交学工办和分团委。学工办收齐后交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教3307)

(三)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按照学校《通知》要求严格进行。项目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成员开展社会实践。负责人与指导教师联系,获得指导老师的指导。

各项目组结合自身实际,确定社会实践的内容与计划可按照《成都学院2014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指南》提供的内容,也可自拟项目,但一定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

实践时间不少于16小时或集中不少于两天。项目实践须在8月20前完成。

(四)项目成果

社会实践完成后,每个团队成员应及时填写《社会实践日志》,并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提交一篇符合规范要求的社会实践报告(报告内容3000字以上,同时附《社会实践评价表》和《社会实践单位鉴定表》

8月20-26日,各项目组撰写实践报告、填写相关表格、整理各种资料。同时将有关情况汇报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写出评语。

8月27日前,各实践团队负责人将整理好的实践报告和有“指导教师评语”的电子版交班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将本班实践报告电子版收齐后,交本班辅导员(2012级交史浩岑老师)。辅导员对实施过程进行考核,考核后在8月31日前交夏老师进行评阅

8月30日前,校级实践团队将校级项目实践报告电子版交学院分团委,分团委整理交校团委。

(五)项目成果评价

9月1日?7日,思想政治理论课联络教师(报告评阅教师)完成对院级项目和学生自选项目实践报告成绩的评阅工作。

9月8日?12日,分团委收取评阅老师已完成的各实践项目纸质报告,完善手续并交政治学院联络教师存档。同时,将学院2014年度社会实践工作总结交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项目成果展示与交流

9月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暨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主题活动月,学院将开展谈实践感悟,扬理想之帆”的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通过项目评审、成果展示、评优表彰、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同学们交流分享社会实践活动。

   五、社会实践注意事项

(一)所有2012、2013级学生必须认真参加社会实践,否则不能获得学分;

(二)所有表格附件见学院文件附件;

(三)各项目负责人要积极认真负责组织,分工明确,团结协作,顺利完成实践项目。一名成员原则上只参加一个项目。

(四)鼓励不断深入开展社会实践,与科创杯、挑战杯结合,做高质量社会实践活动。

(五)高度重视项目成员安全,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项工作,严禁作违法、违纪、危险的实践活动,行为后果责任自负。

 

                                               政治学院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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