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科学研究 >>更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交流 >> 正文

我院院长邓陕峡教授带队参加第十届全国司法学论坛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查看:
  来源:

2024年5月26日,第十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江苏淮安举行,本次会议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周玉华,四川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郭彦等领导专家出席,12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我院院长、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主任邓陕峡教授,青年教师徐冉博士、赵亮博士受邀参加,并作分论坛发言。

邓陕峡教授结合婚姻家庭矛盾导致的“民转刑”“刑转命”的问题,作“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的多部门联动干预机制研究——以“民转刑”的预防为切入”专题汇报。她指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的多部门协作衔接机制也已基本建立,但仍存在联动机制统合能力不足、各部门履职动力不足、缺乏高素质的纠纷化解专业人员、相关数据统计与分析功能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提出要建立专门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治机构统合各部门职责,借以量化考核避免纠纷化解中的“木桶效应”,同时还应健全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专业人员的培养机制和有效参与机制,辅之以优化婚姻家庭类纠纷信息系统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功能协助工作人员更好开展工作。

我院徐冉博士作“刑事诉讼中法院决定逮捕问题检视与应对”的会议发言。她认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存在着逮捕的刑罚要件、社会危险性要件适用度低,逮捕与裁判结果关联度高的表现。保证案件顺利审结目的的两面性、逮捕羁押与裁判结果相伴随的两面性及公民对法院逮捕权力的天然宽容、外部监督的缺乏是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应加强检法衔接、公法衔接以优先适用取保候审;发挥逮捕刑罚要件的门槛作用,原则上不羁押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轻罪案件被告人;激活捕后24小时内讯问的自我审查作用;保障律师对强制措施的知情权、异议权,探索律师对被告人的专业辅导功能。

我院赵亮博士以“分类关注、联动共治、群众参与——成都市域治理的社区实践”为题作会议发言,阐明了市域治理当前的痛点难点问题,并介绍了成都市域治理的“六步共治法”,提出“大联动·微治理”的主张。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