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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校共建”框架协议签订仪式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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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卢俊华)2019年6月27日上午,我院张蓉书记、邓陕峡副院长、张居盛教授、沈东军老师、戴馥鸿老师、刘剑老师、卢俊华老师一行人员前往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参加“检校共建”框架协议签订仪式。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广平、副检察长王忠、张勇、叶小舟等领导班子、全体干警出席活动。仪式由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熊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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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上,姚广平检察长在致辞中向我院介绍了目前检察院的发展情况,并指出,高校作为社会智慧的高地,能够为检察工作提供高水平的智力支持,检察机关与高校建立深度合作,是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入落实最高检的重要举措;同时也表达了双方合作对大力促进法学理论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探索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随后,张蓉书记在致辞中全面介绍了我院的发展概况,并表示,此次与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是检校合作共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相信双方会有广阔的合作空间,通过优势互补,共同为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搭建平台,提出了三点期待:一是全面合作。通过检校合作,法学院全体师生可以紧密联系司法改革与实践,进而携手打造法律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平台,打造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共享平台,打造复合型人才能力升级的培养平台。二是深度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可以逐步考虑双方人员互聘挂职、共同参与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加强沟通研讨,共解热点难点,推动形成法学理论研究成果。进而在开展课题研究、案例咨询、法律培训等方面资源共享、深度联动、合作共赢。三是长期合作。检校合作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法治人才培养规律,也是对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落实。愿以合作为契机、以共建为载体,发挥成大法学院与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相互毗邻的地缘优势,加强经常性交流,形成相对固定和成熟的信息交流渠道,逐步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将合作的各项内容做细、做实,并不断探索和挖掘双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共同携手,最终形成相互交融、相互借力、相互支撑的生动格局,推动检校合作长期健康发展。双方领导致辞结束后,姚广平检察长、邓陕峡副院长代表检校双方共同签订检校共建合作框架协议,并为“‘检校共建’实践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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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聘环节,姚广平检察长为邓陕峡副院长颁发《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聘书》;张蓉书记为姚广平检察长颁发《成都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聘书》、为胡兴、余寓文两名检察官颁发《成都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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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后,我院一行人员还参观了成都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讲解员的引导和细心讲解下,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辛勤付出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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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双方又对合作课题展开座谈,已初步达成一项合作课题意向。检校合作是我院人才培养和科研发展的重要途径,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为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发展一支高水平法学科研队伍,深入探索与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的多元合作模式,助推双方合作项目加快落实,早日实现合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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