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是考量学生在校期间课业学习效果的有效和重要指标,也是一种国际通行的考核指标。为了更准确的描述学生课程学习质量,满足对外交流的需求,特根据《成都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参照国内高校的普遍计算方法,制定了本办法。
1.五级分制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 90 | 80 | 70 | 60 | 50 |
五级分制成绩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2.课程学分绩点的计算:
成绩≥60: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10-5
成绩<60:课程学分绩点=0
3.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Σ(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