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系主任岗位职责
法学系是按学科设置的教学研究基层组织,法学系主任是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组织者,系主任由教研室全体教师民主推荐,学校考核任命(聘任):系主任岗位职责如下
(一)在学院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系工作;
(二)协助学院进行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本系有关的学科建设;
(三)根据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制定系工作计划,搞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四)负责本系教学任务的安排和实施,包括:审核开课教师名单,组织好新开课程及开新课程教师的试讲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实验、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审批考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抽查考卷,掌握评分情况;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下达的任务,组织有关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资料等编写工作。
(五)负责组织本系教师开展观摩教学、教学经验交流等教学研究活动;负责组织和指导教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六)负责法学专业队伍建设。制定本系师资培训、进修事宜,检查、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指定专人负责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对教研室全体成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学院对引进教师的考察,并就是否同意引进提出意见。
(七)负责对法学系教师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教师,提出调整意见;对法学系教师职务的聘任提出推荐意见。
二、政治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是按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基层组织,教研室主任是我院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组织者,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全体教师民主推荐,学校考核任命(聘任)。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如下:
(一)在学院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工作;
(二)协助学院进行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学科建设;
(三)根据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搞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四)负责本教研室教学任务的安排和实施,包括:审核开课教师名单,组织好新开课程及开新课程教师的试讲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实验、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审批考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抽查考卷,掌握评分情况;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下达的任务,组织有关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资料等编写工作。
(五)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观摩教学、教学经验交流等教学研究活动;负责组织和指导教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六)负责本教研室队伍建设。制定本教研室师资培训、进修事宜,检查、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指定专人负责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对教研室全体成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学院对引进教师的考察,并就是否同意引进提出意见。
(七)负责对本教研室教师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教师,提出调整意见;对本教研室教师职务的聘任提出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