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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务办工作职责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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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学院教务办主任工作职责

教务办主任在学院教学院长领导下开展教学管理工作,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教务办总体工作;

(二)负责期末考试安排工作;

(三)协助系主任制订、修正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

(四)协助主管院长、系主任安排和落实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工作;

(五)协助系主任申报(精品课、特色专业、科研团队等),落实教师教学用书;

(六)毕业生的学分和学生学位申报的初审工作;

(七)毕业生资格审核

(八)教师教学的比赛、评奖、培训的管理工作;

(九)协助主管院长核算教师工作量;

(十)教学评估材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十一)协助主管院长加强学院教学运行管理,做好教学评估检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完成学校教务处安排的其它临时性的工作;

(十二)教学常规检查和学校教务处安排的其它临时性的工作

(十三)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政治学院教务员工作职责

(一)各种考试及教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重修、补修、补考、期末考试的安排;试卷的管理、印制、归档;重修、补修、补考的成绩录入: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安排(报监考人员)、成绩证件的发放;学士学位课程的补考包括试卷的管理和印制,成绩录入等。

(二)学籍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学生的成绩管理(包括专升本);打印各班的各课成绩表和各班每学期的总成绩表留底并归挡;学生学籍异动的办理(转专业、复学、休学、退学);核对清理毕业生的成绩;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并统计成绩,毕业论文的定稿归档及拷盘等。

(三)关于教师选修课的申报和教师网络平台信息输入的管理工作(通知教师输入信息,规范格式和字体)。

(四)负责教务处新网站和学院网站的信息报道的起草工作,及时报道学院内开展的各种教学活动。

(五)负责起草发放学院教务办的各种文件和通知,及时做好有关教学方面的报表。

(六)日常停、调课上报与落实,打印办理教师的停、调课申请。以及教室临时申请

 (七)学院领导、教务办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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