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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法学院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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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工作

1.学院实验室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统管实验室的各项工作,接受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学校实验技术中心的指导,协助分管院长做好涉及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2.在分管院长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长远建设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负责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做好实验室内部的统筹和协调工作,努力实现对实验室的规范、科学和高效管理。

3.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检查和督促各实验室落实学校和学院提出的相关要求;统筹安排好各实验室的使用,协调好与各系(部)的关系,与各系(部)主任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实验教学任务,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

4.确定实验技术人员各工作岗位的职责;领导、安排并定期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对实验技术人员人员的培养、考核工作。

5.全面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作为实验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实验室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保证账、卡、物相符。建全仪器使用制度和操作规程,处理长期闲置不用和报废的仪器设备。

6.负责实验室教学资源的管理,杜绝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根据学校分配的实验经费和教学工作及实验室建设的实际需求,负责编报本年度的物资申请计划;做好实验室仪器的购置、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日常工作

1.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定期召开实验室教师会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有计划地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组织与实施实验室年度考核考评工作。

2.明确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对学院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各实验室负责人对新进实验室的学生和短期聘用人员进行实验操作的培训。

3、带领、指导实验室人员开展实验教学革新与技术改革的探索及科研活动,协助相关系部开展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比例。

4.认真进行实验教学档案建设,规范实验报告、实验大纲、实验课表等实验教学档案管理。同时,按学校实验技术中心要求,组织完成学院实验室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5.负责学院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水措施,确保国有财产的安全。

6.完成学院下达的与实验室有关的各项临时工作,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并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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