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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2014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安排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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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院《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阶段工作安排》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拟于2014年5月24日对所有按要求参加本学年毕业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开展论文答辩工作,现将具体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构成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统一负责。

组  长:屈  陆

副组长:彭时平  邓陕峡

成员:张居盛、唐文娟、邱晓霞、胡春华、王海燕、刘剑、杨波、刘德莉、余海燕、

张丽、廖峻、戴馥鸿、赵琦、沈冬军  肖良

参 与 人员: 曾  莉   谢  娟

二、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一)毕业论文答辩准备

    1. 5月10日学生毕业论文的定稿纸质文档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交教务办,由教务办转交给论文评阅老师。论文指导老师于5月16日前填写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老师于5月20日前完成评阅,填写评阅意见后返给指导老师。5月22日(第13周周四)前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将毕业论文及全套文本材料按要求装“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 同时交毕业论文电子稿。

    2. 5月23日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熟悉答辩流程、了解答辩分组和纪律要求,并要求学生按答辩时间安排准时到场参加答辩。

    3. 因答辩分组时已将学生与各指导教师对应分组,各指导教师在答辩当日直接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附指导教师意见和评阅教师意见)带到答辩场。

4. 学院教务办负责提供答辩评审表。

(二)答辩时间

5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三)答辩分组

答辩共分五个小组,每组有3名成员。答辩组组长原则上由系主任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分组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 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分组情况

 

编号

组长

组员

答辩

秘书

学生名单

答辩教室

备注

第一组

28人

张居盛

余海燕

王海燕

彭时平

田娅萍

唐  悦

刘燕梅、陈果、张凯强、吴霞、赵勇、邓鑫、邓兰、罗凌、

罗燕、何嘉琳、陶必霞、廖荣飞、

程丽莉、刘璐、杜维翔、张彬、

彭子桐、何晓梅、王勇、邓杨、

刘彬、袁波兰、黎珊玲、方婷婷、

胡文苑、陈伟、赵丽萍、王雪连

4109

各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在指导教师所在组答辩

第二组

23人

廖  峻

戴馥鸿肖  良

黄志娟

张河平

王黎、史宏阳、何威、杜凯、伍红、阳皓、杨雷、张豪、刘潇、杨传毅、杨虎、潘文倩、杨黎明、余小兰、高三力、何琳、淳旭、肖敏敏、向立果、吴俊、吴艳、苟精诚、都斌

4110

第三组

24人

唐文娟

胡春华

赵  琦

邓艳梅

林  凤

赵晓兰、王凤娇、赵鑫、李恒凯、张雪婷、程涛、李季刚、许洪强、杨媚、燕琼、王强、姚杨、刘孟林、文明、黄小伦、高凤霞、宋恒、吴玲玲、李玉华、陈思颖、黄婧、严莹、赵莉、张克玲

4112

第四组

24人

张  丽

沈冬军

杨  波

王鸿超

杨  青

陈熊、王璐、李政、朱晓丫、房龄涵、田煜莎、谢芳明、李丹彤、陈华东、詹小娟、赵华银、杨莹、吴敏、王津、叶小东、张元元、王玲、秦瑶、青美莲、白洪建、彭彩虹、向雪捷、黄鑫、杨永健

 

4114

第五组

25人

刘  剑

刘德莉

邱晓霞

何西文

雷  凯

邓君鹏、陈浩、李丹、舒娟、陈巧巧、孙瑜、眭锦、丁倩、周鹏、杨光洪、刘秋菊、李小芳、隆超、唐鸿朗、赵荣、杨骐剑、拉姆、胡兰、邹林芯、袁强、贺婷、罗菊利、罗尔依木初、陈小敏、曾帅

4116

 

 

 

 

 

 

 

 

 

 

 

 

 

 

 

 

 

 

 

 

 

 

 

 

三、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一)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二)学生简述论文研究思路、依据、方法、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论文特色与创新点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学生简述完毕,由答辩教师结合论文提问3?5个相关问题,学生就所提问题现场作回答。答辩教师可随时插问,还可考查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学生应即席回答。时间5?8分钟。

(四)答辩秘书负责计时提醒,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停止。答辩小组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根据论文答辩评定标准确定论文等级,形成论文答辩书面决议当场宣告,答辩结束。

(五)答辩小组对论文进行成绩评定,填写论文成绩登记表。

四、答辩纪律

(一)所有本科生和按照要求参加答辩的专科学生必须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参加论文答辩,按照答辩顺序提前10分钟在指定答辩教室外等候,不得迟到。无故未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毕业答辩成绩按不及格记。

(二)所有同学准时进入答辩教室,答辩场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相互提示,不得带通讯工具进入场内,要保持肃静。

(三)答辩学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答辩。自述后,认真听取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依次回答各个问题,不得回避,确实回答不了的应予声明,直至答辩组成员认为答辩可以结束为止。

(四)答辩学生要讲究文明礼貌,谦虚谨慎,衣着得体。回答问题应有理有据。

(五)答辩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自述和回答问题,超过规定时间要酌情减分。

五、评定标准及成绩评定

(一)评定标准

1.论文写作内容:

观点正确、鲜明,论证有据,论证充分,逻辑性强;

理论联系实际;

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文字通畅,形式规范。

2.论文答辩时表现:

熟悉论文内容,语言简明扼要,对教师提出与论文相关的问题能正确解答;

解答问题时思维敏捷,表达流利。

(二)成绩评定

1. 学生的答辩成绩由答辩组教师集体讨论。由每位老师打分后,取平均分为该学生的答辩成绩。

2. 学生毕业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按4:3:3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答辩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完成综合评定,填写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总表。

3. 毕业论文综合成绩按优秀(90?100)、良好(80?90)、中等(70?80)、及格(60?70)、不及格(60以下)五级评定。

4. 按学校要求,毕业论文优秀率不得超过10%,优良率不得超过65%。毕业论文成绩由教研室主任审定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核。

5. 按2014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指标,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名额6人。其中,一等奖1人,二等奖5人。一等奖毕业论文参加校级答辩。

6. 答辩未通过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六、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工作安排

(一)5月31日前,完成本、专科毕业班学生所有成绩的录入工作。

(二)5月31日前,指导老师将学生毕业论文综合评定成绩交教务办,同时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及全套文本材料按要求装“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后交教务办谢娟老师归档,并交毕业论文文稿的电子文档。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评选优秀毕业论文。

(四)学院网上公示优秀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未通过学生名单。

                                                                政 治 学 院

                                                                    20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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