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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8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实施细则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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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阶段工作安排》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拟于第十二周周末对所有按要求参加本学年毕业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开展论文答辩工作,现将具体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构成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统一负责。

主  任:邓陕峡

副主任:彭时平  唐文娟

答辩组成员:张居盛、王明中、邱晓霞、廖峻、胡春华、王海燕、刘剑、杨波、

刘德莉、戴馥鸿、沈冬军、余海燕

答辩秘书: 谢娟  涂利

二、毕业论文答辩具体安排

(一)毕业论文答辩准备

1.2018年5月7日前学生将整理好后的毕业论文定稿相关材料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交教务办,由教务办转交给论文评阅老师。论文指导老师于5月11日前填写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老师于5月16日前完成评阅,填写评阅意见后返给指导老师。5月18日(第十一周周五)前,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将毕业论文及全套文本材料按要求装“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同时交毕业论文电子稿。

2.2018年5月18日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熟悉答辩流程、了解答辩分组和纪律要求,并要求学生按答辩时间安排准时到场参加答辩。

3.因答辩分组时已将学生与各指导教师对应分组,各指导教师在答辩当日直接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附指导教师意见和评阅教师意见)带到答辩场。

4.学院教务办负责提供答辩评审表。

(二)答辩时间

第十二周周末即2018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三)答辩分组

答辩共分五个小组,每组有3名成员。答辩组组长原则上由系主任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编号

组长

组员

答辩

秘书

学生名单

答辩教室

备注

第一组
23人
张居盛
王海燕
余海燕
范熊节 苏  芳
张胡星、刘浩宇、吴思琪、张成荣、唐淑静、袁海蓝、邵玉款、徐宏、唐艺元、胡俊霞、林茹雪、唐汕汕、丁豪、周雨笛、吴文强、蔡玉莲、武欢欢、李映雪、杨晓希、侯阳、徐壮、李艾新、王彬鑫

6113

各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在指导教师所在组答辩

第二组
23人
廖  峻
戴馥鸿沈冬军
叶思佚 吉差里机
石远超、李宇瑶、刘浩宏、廖叶娟、吕万顺、王徐欢、吴海珊、蒲照午、谯军、王胜兰、易可欣、彭美洋、李科、龚超、李曦、罗钡潞、苏?、李永睿韦俊才、宋洋、阿木、余杨、王锦顺

6115

第三组
17人
邓陕峡
胡春华
王明中
黄宇祥
孙雅姝
陈杨、郑宇、吴茜宇、陈茂、梁强、卢奇、黄玉莉、张恬恬、程莉、毛鑫渺、陈浩、黄涵、毛菊英、席兰、李爱军、陈涛、李曹政

6315

第四组
18人
邱晓霞
彭时平
杨  波
李琴   孙梦阳
徐文文、付燃、李虹毅、李凤茹、秋央卓玛、鲍一腾、刘琴、汪芹、陈红、王文凤、吴朝辉、张兴巧、杨鹏飞、王婷、熊飞武、晏宁、张明利、王滔

6117

第五组
24人
唐文娟
刘德莉
刘  剑
李玲锐  易凌鑫
孙嫣、陈之瑜、李寒、李爽、余娇、杜俊蓉、严一睿、江宸、代妍婷、肖仲秋、刘桄池、潘虹、韩小梅、李静、李小翊、侯波、刘俊良、何章茂、罗玉麟、熊卓然、黄颖、赵鹏林、李易、时健
6118

三、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一)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二)学生简述论文研究思路、依据、方法、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论文特色与创新点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学生简述完毕,由答辩教师结合论文提问3—5个相关问题,学生就所提问题现场作回答。答辩教师可随时插问,还可考查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学生应即席回答。时间5—10分钟。

(四)答辩秘书负责计时提醒,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停止。答辩小组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根据论文答辩评定标准确定论文等级,形成论文答辩书面决议当场宣告,答辩结束。

(五)答辩小组对论文进行成绩评定,填写论文成绩登记表。

四、答辩纪律

(一)所有本科生和按照要求参加答辩的法学二专业学生必须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参加论文答辩,按照答辩顺序提前10分钟在指定答辩教室外等候,不得迟到。无故未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毕业答辩成绩按不及格记。

(二)所有同学准时进入答辩教室,答辩场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相互提示,不得带通讯工具进入场内,要保持肃静。

(三)答辩学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答辩。自述后,认真听取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依次回答各个问题,不得回避,确实回答不了的应予声明,直至答辩组成员认为答辩可以结束为止。

(四)答辩学生要讲究文明礼貌,谦虚谨慎,衣着得体。回答问题应有理有据。

(五)答辩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自述和回答问题,超过规定时间要酌情减分。

五、评定标准及成绩评定

(一)评定标准

1.论文写作内容:

观点正确、鲜明,论证有据,论证充分,逻辑性强;

理论联系实际;

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文字通畅,形式规范。

2.论文答辩时表现:

熟悉论文内容,语言简明扼要,对教师提出与论文相关的问题能正确解答;

解答问题时思维敏捷,表达流利。

(二)成绩评定

1.学生的答辩成绩由答辩组教师集体讨论。由每位老师打分后,取平均分为该学生的答辩成绩。

2.学生毕业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按4:3:3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答辩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完成综合评定,填写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总表。为了避免出现高质低分或低质高分的现象,在毕业论文成绩初评结束后,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最终确定毕业论文总评成绩。

3.毕业论文综合成绩按优秀(90—100)、良好(80—90)、中等(70—80)、及格(60—70)、不及格(60以下)五级评定。

4.按学校要求,毕业论文优秀率不得超过10%,良好率不得超过45%。毕业论文成绩由教研室主任审定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核。

5.按2018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指标,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名额 5 人。其中,一等奖 1人,二等奖 4人。一等奖毕业论文参加校级答辩。

6.答辩未通过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六、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工作安排

(一)完成本科毕业班学生所有成绩的录入工作。

(二)学院学术委员会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并在学院网上公示优秀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未通过学生名单。

指导老师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及全套文本材料按要求装“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后交教务办谢娟老师归档,并交毕业论文文稿的电子文档。

(三)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参加二次答辩,时间待定。

(四)学院撰写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完成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政治学院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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