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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0届毕业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调整方案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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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2016级法学专业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开展集中毕业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0 届本专科毕业生相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做以下安排:

一、  线下实习

1.对于已经向学院提交就业协议,并且向学院申请获得批准在就业单位实习,能够保证至少实习一个月时间的学生,5月1日前向实习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教师)提交相关实习手册(合并实习的学生需提交两本实习手册),实习方式和考核办法同往届毕业生。

2.在本方案发放前已经签了就业协议并取得学院同意的学生,请于3月20日前通过QQ留言的方式在刘剑老师处备案;本方案发放后新签订就业协议采取线下实习的同学在3月25日前通过QQ留言的方式向刘剑老师申请。

二、线上实习

1.暂未就业的学生采取线上实习的方式,毕业实习和上学期因为考研推迟的专业实习合并进行。学生登陆超星系统进入毕业实习课程,完成相关学习任务,线上学习任务由刘剑老师进行统一考核,考核情况反馈给毕业实习和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2.学生在5月1日前向实习指导老师(论文指导教师)提交书面实习总结(单独毕业实习的学生提交一式两份;合并实习的学生提交一式三份)。线上任务完成情况和实习总结撰写情况作为实习考核的评价依据。

3.上学期参加学院集中安排专业实习的学生,其专业实习课程成绩按照上学期实际实习情况评定;其毕业实习课程如果符合线下实习的条件可以采取线下实习的方式;如果不符合线下实习的条件采取线上实习的方式。本学期参加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的学生,如果能保证到5月1日前实习时间累计至少一个月,可以在法院允许继续实习后采取线下实习的方式,否则也要参加线上实习。

三、实习完成时间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5 月10日前应完成所有毕业实习工作,5月15日前需完成毕业实习成绩录入工作。请各位指导教师和学生注意时间安排。

 

                                           法学院

                                          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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