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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2015级法学二专业招生简章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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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法律型复合人才的需求,增强全校各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经学校批准,政治学院开设法学第二专业,并于2015年秋季招收法学二专业学生。

一、培养目标

   通过法学理论的学习,法学观念的熏陶,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法律实践能力的锻炼,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输送具有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公务员、选调生考试??法律知识是测试的主要内容;

银行、金融、企事业单位??法律素质是招聘人才的重要标准;

法律类考研??-最热门的专业之一;

司法考试??公检法司律职业的唯一途径;

学经济懂法律??受重视收入高;

学技术懂法律??专利、管理、谈判等职业发展广阔

选择法学??保障人生幸福。

 二、招生要求

   凡2014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满足下列条件均可报名:

1.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2.主修专业课程未有重修;3.对法学专业学习有兴趣; 4.主修专业未欠费;5.学有余力。

 三、培养模式

1.组班形式:报修人数超过30人以单独组班方式进行;报修人数不足30人采用插入主修专业相应课程教学班的方式修读。

2.管理模式:学生录取后,单独建档,由政治学院统一记录和管理有关的课程安排、考勤、考试、成绩记载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学分要求 

1.修读的学分需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2.学分要求:57学分。包括:学科类课程、专业类课程、集中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

五、教学安排

利用双休日或晚上授课。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流程:(1)学生本人在第二周??第三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成都大学本科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填好后交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2)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对申请参加二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于第三周向政治学院推荐;(3)政治学院在第4周对申请学生进行测评,测评合格后签署意见,交学校教务处审核;(4)教务处于第五周公布获得第二专业学习资格学生名单。

2.联系人: 曾老师   咨询电话:84616068    办公室地址:3307                                                

                             政治学院 20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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