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管理,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的要求,制定如下法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一、制定工作计划及相关安排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实施细则,确定指导教师等工作。(完成时间:本学期第10周前)
二、学生选题与指导
1.师生双向选择。学生和老师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共同确定题目。每位老师带毕业论文学生人数本科不超过9人。选题结果由各班学习委员于12周周五前交学院教务办。(完成时间:本学期第12周末即2018年11月23日)
选题要求:综合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和专业课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现出法学专业领域中比较重要、前沿的研究课题,使学生获得全面的训练和独立科研能力。命题的更新率应达到80%。
2.召开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指导会。宣布毕业论文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以班为单位发放毕业论文有关资料。(完成时间:本学期第12周末即2018年11月23日前)
3.选题情况初审。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选题情况进行初审。严格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选题的性质、难度和分量,确保选题达到本专业对毕业论文选题的要求。(完成时间:本学期第13周末即2018年11月30日前)
4.学院公示“2019届毕业论文选题安排表”。(完成时间:本学期第13周末即2018年11月30日)
5.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开始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提纲,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具体指导,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写作知识与技能。(完成时间:本学期第15周末即2018年12月14日)
6.指导教师给学生下达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向学生宣布毕业论文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下达任务书,并指导学生利用假期做好资料查阅等论文撰写的相关准备工作。每位教师指导的小组内论文题目不可相同。学生一人一题、任务书一人一份,不能有内容完全相同的任务书。(完成时间:本学期第15周末即2018年12月14日)
三、开题及答辩
1.学生接受任务书后,在老师指导下查阅相关资料,按要求撰写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调研资料的准备,论文目的、要求、思路与预期成果;任务完成的阶段内容及时间安排;完成论文所具备的条件因素等。
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反复修改。(完成时间:本学期第17周末即2018年12月28日)
2.学院举行2018届毕业论文开题答辩会。不参加开题或开题没有通过的同学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学生需参加复答辩(完成时间:本学期第19周即2019年1月11日前)
四、论文撰写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学生论文撰写进度总体安排如下:
1. 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开题未通过学生复答辩;
2. 下学期第一周末即2019年3月1日前应完成论文初稿;
3. 下学期第七周末即2019年4月12日前应完成论文二稿;
4. 下学期第九周末即2019年4月26日前应完成论文三稿;
5. 下学期第十周末即2019年5月3日前应完成论文定稿。定稿后整理并按学校要求装订毕业论文文本材料,文本中的每一个分文本的质量须经指导教师确认合格后才能装订。装订后,交指导老师并由学院安排评阅老师评阅。
学生应按照学院总体进度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写作。没有按照进度要求进行论文写作、论文质量没有达到基本要求或有论文有明显抄袭现象的同学,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五、过程指导与中期检查
1.毕业论文过程指导。指导教师重点检查对学生选题、开题报告、写作态度、写作进度、相关材料的准备情况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指导情况必须记录在指导进程表中,根据要求,指导次数不得少于15次,即每周至少指导一次。
2.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各指导老师在下学期第六周(2019年4月5日前)开展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填写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检查内容包括:
①学生论文完成情况。包括写作态度,选题审批表、任务书、开题报告资料归档,论文第二稿的完成与修改情况、相关材料的准备情况等。在学生形成初稿时,指导教师应对标题、关键词、专业术语等进行网上检索,及早发现,及时纠正。
②加强写作进程的检查。对预计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写作进程计划的,要了解原因,及时给出针对性的指导。
③督促学生按计划开展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中期检查时学生应完成毕业论文二稿,避免因时间仓促而被动抄袭的现象发生。
中期检查的情况应在教师论文指导进程中反映出来。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对学院毕业论文中期的整体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撰写中期检查报告报教务处。(完成时间:下学期第六周即2019年4月5日前)
六、论文评阅
指导教师、评阅老师完成毕业论文批阅,写出批语和评分(百分制)。
完成时间:下学期第十一周即2019年5月6—5月12日。
七、答辩与成绩评定
学院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并完成成绩综合评定、完成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录入等工作。(完成时间:下学期第十二周周末即2019年5月19日前)
毕业论文的初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的评分分别按40%、30%和30%的比例算出。为了避免出现高质低分或低质高分的现象,在毕业论文成绩初评结束后,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最终确定毕业论文总评成绩。(完成时间:下学期第十三周末即2019年5月26日前)
八、评优、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
1.学院推荐校级优秀论文,参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
2.学院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法 学 院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