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大学法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对2019届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我院2019届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答辩时间
2019年1月11日(第十九周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开题答辩对象
2019届本科全体学生,2017级法学二专业全体学生
三、答辩前相关准备要求
(一)答辩学生应当在十七周前完成开题报告,并交给指导老师。
(二)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反复修改,在第十九周周五(1月11日)前定稿并交指导老师。
(三)指导老师应当在2019年1月4日前填写开题报告的指导老师意见,意见和签名必须手写。
(四)每位答辩学生准备好三份开题报告打印稿提交答辩评委,要求答辩前制作PPT幻灯片。
(五)不按时提交开题报告、未经允许不参加开题答辩的学生视为放弃毕业论文资格。
三、开题答辩流程
(一)答辩。由答辩学生陈述5分钟。
(二)由答辩评委点评。1—3分钟左右。
(三)自述部分。主要包括:论文题目、研究目的、实用价值(创新点)、将解决的问题和拟采用的方法、进度安排、文献综述(即文献检索和阅读情况,以书报刊论文为主);
(四)学生在自述结束后,应认真听取开题答辩评委的意见,答辩通过的同学需认真按计划完成各阶段工作。答辩未通过的同学,会后请尽快与各自的指导老师协商,然后在1月11日前完成对开题报告的修改工作;
(五)答辩结束后,答辩评委老师评出成绩,答辩秘书填好开题答辩记录,准确的将每个参加答辩的老师的意见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六)答辩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未通过开题答辩者,不得进入毕业论文阶段;未通过开题答辩,擅自进行毕业论文者,毕业论文成绩视为无效。
(七)答辩期间答辩学生应准备好纸和笔记录好答辩委员会的问题和意见。
四、其他
(一)开题答辩不通过者,学院将于下学期开学再安排开题答辩一次,人员地点时间待定。
(二)所有学生应于第二十周周五即1月18日前将纸质版选题审批表、任务书和进一步修改后的开题报告等答辩相关材料交给指导老师归档,并作为评定开题答辩成绩的依据。没有提交上述资料的学生,开题答辩成绩将认定为不合格。
(三)指导老师汇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后于第二十周周五即1月19日前交教务办谢娟老师处归档。
附:开题答辩分组
编号 | 组长 | 组员 | 答辩 秘书 | 学生名单 | 答辩教室 | 备注 |
第一组 32人 | 张居盛 | 王海燕 余海燕 | 陈阳 王宏宇 | 何鑫、黄梓淇、王颖怡、严翠、刘健、胡海飞、彭彦卿、袁薇、李梦澜、王圣洁、王兴、路媛媛、谢洪丽、打足巫且子、李兴雅、吴晓禹、万璐、西姆、韩坤、何佳林、何帅、吉差里机、孙梦阳、李悦、蒋义桥、刘峻希、石博磊、廖多多、何旭、王欢、周青禾、王滔 | 5209 | 各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在指导教师所在组答辩 |
第二组 31人 | 廖 峻 | 戴馥鸿沈冬军 | 曹勇 吴祥伟 | 曾俣天、梁清文、苏金梅、吴建权、罗智文、王顺、李覃玮、王名伟、张珍海、陈大地、范熊节、唐浩文、汪端、赵磊、周梦芹、加多阿各、何青耘、刘柯宏、陈舒婷、陈一秀、李然、黄子珍、罗梓文、毛宁、吴镇强、张立、张远志、赵建琪、李思瑾、游贵宣、代梦娟 | 5211 | |
第三组 27人 | 邓陕峡 | 胡春华 赵 琦 | 何灵 毛敏 | 班泽兴、黄睿阔、黄宇祥、吉勿衣布、徐菁、程怡、邓佳易、杨航、张洋、吴官正、举古阿果、刘敏、苏柯丞、宋思敏、李佳、孙千云、孙雅姝、刘帆、钟雪菲、邓海燕、李玲锐、杨玉禧、张君、马梵、雷璐萍、刘桂全、张向君 | 5213 | |
第四组 29人 | 邱晓霞 | 张 丽 杨 波 | 张霞 王儒 | 付洋、黄兴奎、苏芳、余浩波、李友娟、叶思佚、张丹、侯唐莉、易凌鑫、文楷、余国亨、贾芳、许冲、段俨珂、李红梅、王玉婷、伍斌、杨瑶函、李璇、王朝阳、向茂杰、熊芬、熊瑜、胥月圆、何鑫姣、李金锋、严倩、刘治君、罗宇 | 5216 | |
第五组 28人 | 唐文娟 | 刘德莉 刘 剑 | 余酒河 张明潇 | 李琴、李若曦、贺清慧、史云涛、陈晓宇、冯丽臻、朱娅、杨沂萱、郑显聪、钟方德、牟腾飞、王建文、刘挺轩、廖宏、吉布五合、江柳芮、蒋雪娇、吴春梅、余双双、张顺杰、何琴、颜之仪、吴金润、李京娥、胡月、施淳颖、喻才九、杨欢 | 5218 |
法学院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