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学院概况 >>更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专业设置 >> 正文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本科)

[成都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查看:
  来源: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法兼修、全面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理论基础、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扎实的职业实务技能,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务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

培养目标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意识;

培养目标2: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适应立法、执法、司法、监察等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工作需求;

培养目标3: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满足律师、诉讼、公证、仲裁、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工作的需要;

培养目标4:具备较高地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能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

二、毕业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

1.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

1.2: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尊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诚信敬业品质;能自觉践行法律职业伦理,恪守法律职业道德。

2. 专业文化素质

2.1: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构建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具备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对立法、执法、司法、监察中的具体问题,能适用正确的法律条文予以判断,给予解决;

2.2:了解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获得创新和科研的初步能力;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2.3:了解与法学相关学科的知识,具备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能够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现实约束条件下,根据需求设计与问题对应的法律解决方案。

3. 实践创新素质

3.1: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与应用技能,并达到规定等级要求;能够选择和使用恰当的信息技术工具作出正确判断;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水平要求;具备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以及一定的国际化视野;

3.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初步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

4. 身心健康素质

4.1: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

4.2: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健全的人格,培养心理调适、自我发展、积极适应环境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法学

四、核心课程与学位课程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经济法、商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学位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五、实践环节

包括模拟法庭、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等

六、学制与学位

学制:2

学位:法学学士(第二学士学位)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admin